悼念魏则西
前段时间看了《最好的告别(Being Mortal)》,提到了绝症患者追求不切实际治疗所带来的痛苦。魏家举家出动,动用全部的经济及社会资源寻找治疗手段延长魏则西这个年轻人的生命,这种需要来自求生本能,完全可以理解。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和获取知识做出合理判断的渠道,他们是信息不对称及垄断之下最大的弱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事件里,排名第一的罪者是这家莆田系民营医疗机构 以及 北京武警二院:在明知没有治愈效果的情况下对处于最最弱势地位的病者虚假宣传,并收取高额费用赚取利润,是最为恶劣的不义之财,非但不道德,而且违法。救死扶伤行业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只是全面道德沦丧的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他们并不高尚,但可能也不是这个社会中最邪恶的,只是道德水平普遍低下的一个具体代表)。。
排名第二的是监管机构,从这种治疗的对外外包,费用的收取,医疗机构对外的广告发布、到对互联网运营商广告推广的监管。从立法到执法,多部门负有责任。我们不可能假设和要求各个社会主体道德的自律、行事,而应当要求政府、监管机构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得到恰当的执行。因此,监管的责任不言自明。
第三才是百度。百度是受资本驱动的逐利机构,假设其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准是不太现实的。它也是中国当代社会的一个缩影,不比谁更高尚,但可能也不比谁更丑陋。只是作为这么大一个企业,而且具备相当的资源垄断能力,在很多事情它选择了逐利而不是社会责任。只能说很遗憾。另外,百度在医疗知识这个具体领域上属于弱势群体,也就是负责竞价推广的团队不太可能具备研究医疗信息广告真实有效的专业能力。搜易对于百度我的主要判断,其一他确实没有什么更高的道德原则做指引;第二主要看它的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对于一家对股东负责的上市公司而言,这回到了公司合规、内控等基础治理问题。而如果发现百度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皮球就重新抛回给监管。
最后是针对魏则西这样的普通人,患者与家庭。要求他们提升医疗知识是不实际、不合理的。而呼吁他们对社会上的医疗信息及资源抱有更多的怀疑也是危险的,会增加医患矛盾,带来反智情绪。影响后果不可知。病人都有侥幸心理,希望成为闯过绝症的分子。在心理上是最弱势,最容易被利用、压迫、剥削的。而对于诸多道德水平低下的逐利机构,我们不太可能因为祭出最古老的医德大旗就瞬间提升他们的操守,因此还是要呼吁监管机构提高监管力度与质量。我们也应该希望魏则西事件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这次事件,能够惩戒相关机构与人员,出台相关补助措施,教育广大群众,如果这样,就使得整件事变得更有价值:使得2016年发生的一件可能重复了数百上千甚至更多次数的事件能够脱颖而出,推动社会进步。